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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劳动保障厅:返乡救灾者 享带薪假期
2008-5-16 9:18:11 新快报 |
记者14日了解到,广东省劳动保障厅下发紧急通知,凡灾区在粤务工人员,如确需返乡救灾,企业应安排带薪假期并保证返岗就业岗位。
通知要求,企业要确保在岗人员工作稳定,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;对于确需返乡救灾的,动员企业安排带薪假期并保证返岗就业岗位;对于失业的,优先提供就业服务,确保尽快就业。通知提出,劳保监察、信访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,要迅速优先处理涉及灾区务工人员的维权案件,重点确保其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其他各项权益得到有效维护。保持12333劳动保障维权咨询电话全省联网畅通,及时受理灾区务工人员的投诉并迅速做出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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